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1
根据《合营企业法》第五条规定:“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2
根据《合作企业法》第八条规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因此,对于三资企业而言,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是保持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