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有资质公司  公司转让  装修公司  公司 

外国投资者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2022-02-23 企无形企无形712
核心提示:商务部于2013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87号,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87公告)[3],该文第一条规定:“本公告所称‘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含港澳台投资者,下同)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来华开展新设企业、增资、参股或并购境内企业等外商直接投资活动。

商务部于2013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87号,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87公告)[3],该文第一条规定:“本公告所称‘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含港澳台投资者,下同)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来华开展新设企业、增资、参股或并购境内企业等外商直接投资活动。

境外投资者依照国家现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办理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有关手续”。该规定突破了目前外国投资者只能以外币以及来源于境内外资企业的人民币利润进行投资的法律限制。与商务部2011年10月12日发布的《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第889号,已被公告2013年第87号废止)的规定相比较明确了境外投资者还包括港澳台投资者,同时直接投资活动包括新设企业、增资、参股或并购等活动。

一般而言,可用于跨境直接投资的人民币是指:

(1)外国投资者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得的人民币;

(2)外国投资者在境外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发行人民币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币。但是,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87号公告第三条)。

同时,87号公告第六条规定:“境外投资者以从中国境内所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但未汇出境外的人民币利润以及转股、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人民币开展直接投资的,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即是上述第(四)点所述的有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87号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境外投资者申请将原出资币种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的,无需办理合同或章程变更审批,可按照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到有关部门和银行办理登记、开立账户、资金汇兑等手续。”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质
资质求购
资讯排行
网站首页  |  如何注册企无形会员?  |  了解企无形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沪ICP备17016434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