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在此条款中,甲方应当详细说明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的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通常情况下,乙方为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第三条 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
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下列情况下,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可以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了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