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往往因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引起和创业者的法律纠纷,面对员工离职引发的商业秘密泄露问题,创业者除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物理性保密措施以外,不少创业者选择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保护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但多数创业者对保密协议认识不足,实务操作粗糙,导致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且后期纠纷不断。
为了避免这些纠纷,创业者应把握好员工从招聘到离职的各个环节,保护商业秘密。
(1)员工招聘进行时。创业者招用员工时要核查应聘者竞业限制期的完成状况,了解应聘者工作经历中的涉密概况。
目前,多数公司倾向于招聘工作经验达到若干年的员工,除工作能力较强等优势以外,创业者必须同时认识到这部分员工潜在的问题:员工的经验、能力大多来自早前工作于其他用人单位的经历,他们可能掌握前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与前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一旦这部分员工擅自披露、使用前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在竞业限制期内违约谋职,给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依法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创业者在招聘过程中应要求应聘者告知工作经历、涉密情况。与前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的应聘者,核实其竞业限制期完成情况,把决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作为本单位招聘工作的首个环节,避免承担不应有的连带责任。
(2)劳动关系存续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保守秘密属于员工与公司可以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作为约定条款,创业者必须在合同中就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等,与员工进行详细约定。
合理区分涉密员工的类型、层次,建立从保密条款到保密协议的双级防范措施。商业秘密包括非专利技术、经营信息两部分,前者有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后者则有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根据商业秘密产生、使用、保管的岗位不同,以及工作年限的长短,员工的涉密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合理区分涉密员工的类型、层次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首要步骤。